牡丹江晨报头条年1月1日起,
年《牡丹江晨报》订阅宣传片牡丹江晨报 牡丹江晨报讯(马雪冰记者金钰)昨日,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为缓解市区中心地段交通拥堵、停车难的问题,年1月1日起,我市将执行新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,推行白天计时、夜间计次的管理方式,执行繁华区域高于一般地段的收费标准。 (网络图片) 据了解,新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。 繁华商业服务区域内、飞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等设置的停车场为政府定价; 占用车行道、人行道、大专院校、医院等设置的停车场为政府指导价。以上停车场实行计时或计次的收费方式,以30分钟为计费时段,前15分钟免费,延时收费设最高上限,非营业时间不得收费。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,由经营者自主制定。 同时,实行繁华区域高于非繁华区域的收费标准,其中,“繁华区域”包括光华街、平安街、长安街、新安街、南市街、菜园街、太平路、新华路等52条道路和站前广场、文化广场、江滨广场等5个广场。“一般道路”包括新荣街、地明街、沿江街、卧龙街、东五至东七条路、西四至西十二条路等98条道路。 此外,对于临时停放的人力自行车执行6小时以内0.5元/台·次的收费标准;二轮、三轮摩托车、电瓶车执行6小时以内2元/台·次的收费标准。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,各停车场经营者需认真执行停车收费新规,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示证收费制度,停车场收费人员须佩戴规范的收费标志。 特别提醒车主,在享受停车服务时,要向经营者索要正式发票,经营者不提供票据的,车主有权拒付停车服务费。 本文源自《牡丹江晨报》禁止转载 购物狂商城—特价商品长按图片识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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